本文由德州环评公司的工作人员来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其相关知识点。
1、验收报告不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的;
2、建设单位违反环境保护法律、行政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的;
3、存在其他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行政法规等情形的;
4、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审批决定要求建设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
5、未经批准擅自发生重大变动的。
以上就是德州环评公司为大家介绍的相关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感谢您的观看和支持,如果大家有哪里不懂的地方或者有想要咨询的可以直接联系我们的工作人员,我们将为您竭诚的服务。